各位读者:
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开展2017年全民阅读活动的工作精神,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大学生积极开展图书阅读活动,创建书香校园,提高图书的使用效益,充分发挥图书的育人功能。自治区教育厅经研究,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举办2017年“书香校园·阅读圆梦”网络征文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组织
主办单位: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
承办单位: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、广西高校易班发展研究中心
二、征文对象
全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(含研究生)。
三、征文内容
(一)征文主题。
品读经典,弘扬传统文化。
(二)作品内容。
作品内容须为读后感,学生结合所阅读的经典优秀图书,阐
发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和精神的认识和理解,并结合自身经历和见闻,阐述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考、体会与感悟。作品要求主旨积极向上、主题明确、观点正确、情感真实。
四、活动参与方式
本次征文评选活动我校的参赛作品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:1067998490@qq.com,注明 “2017年广西书香校园·阅读圆梦”网络征文,并附自己的班级、姓名、及联系方式,参赛作品经过图书馆、团委等综合评选后,选出20篇优秀作品向自治区报送,参加自治区的评审。自治区的审核、评选、评审、获奖作品公布等各个环节均在网络平台上进行,由“2017年广西‘书香校园·阅读圆梦’网络征文评选活动”网和“广西大学生在线”网站提供技术支持。
参赛者可在http://gxdxszx.myclub2.com/(广西大学生在线)查看相关参赛信息。广西高校易班发展研究中心将在易班平台上专栏推送参赛作品,高校师生可通过添加“2017书香校园征文评选”易班轻应用对参赛作品进行阅读、投票和留言。
五、征文要求
(一)文章题目自拟,文体不限。文章篇幅要求高校组1500字左右。
(二)征文必须为原创作品,文责自负,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。凡抄袭或剽窃的作品,一经发现,取消参赛资格。为尽可能避免作品抄袭,参赛学生在上传作品时须做“反抄袭承诺”,同时开设投诉通道,接受网友对有异议的参赛作品进行投诉。
(三)文章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可参赛:一是已出版或在传媒(不含网络)发表过的文章;二是已向报刊杂志或出版社等传媒投稿尚未得到退稿通知的作文;三是已在其它比赛中获过任何奖项的作文。
(四)参赛学生按照要求填写作者姓名、年龄、所在学校和班级以及指导教师姓名(每篇文章限一名指导教师),阅读图书书名等信息。作品正文内不允许出现学校、班级、姓名等内容,如有则不予通过。
六、奖项设置及表彰
高校组设立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,获得一等奖参赛学生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,根据参赛作品网络投票数还设立若干网络人气奖。根据各地各高校参赛及获奖情况,设若干名优秀组织奖。
七、作品评审办法
(一)高校评审推荐。各高校组织审核专家对本校的参赛作品进行文章内容的评审,检查文章是否存在抄袭,评审作品的优劣,高校组在校生(含研究生)万人以下的高校每所学校推荐10篇,1—2万人的高校每所学校推荐20篇,2—3万人的高校每校推荐30篇(以此类推)。
(二)自治区级评审。承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各高校推荐的作品进行自治区级评审,分复评和终评两轮评审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。
(三)公众评选。公众评选的形式主要是师生为参赛作品投票和评论,投票数越多表明该文章的受欢迎程度越高,由此产生网络人气奖。
八、活动时间安排
(一)参赛作品网络上传时间:2017年5月1日9时至9月20日24时。
(二)市级和高校评审推荐时间:2017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。
(三)自治区级专家评审时间: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。
九、其他事项
(一)本次网络评选征文活动不向参赛学生收取任何费用。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作品汇集出版和在报刊上发表,不另支付稿酬;有关作品著作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。
(二)为确保获奖作品的真实性,拟获奖作品及其他奖项获奖情况将在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(www.gxedu.gov.cn)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天。在此期间,公众可以对有抄袭嫌疑的拟获奖作品进行实名举报,经查实确有弄虚作假者,承办方将取消其获奖资格。
桂林理工大学图书馆
桂林理工大学团委
2017年4月26日